机构与职责

2016年7月13日   点击人次: 7373   

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


负责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。


具体职责包括:拟制报批招生就业计划,开展生源调查与预测;统一协调、组织对外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;负责普通高职、成人大专、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;招生档案管理和移交工作;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教育和指导工作,承担就业指导中心职责;组织召开校内供需双方见面会、招聘会、洽谈会,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;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,牵头负责毕业生离校工作;指导教学系学生的就业工作,组织对各系就业工作进行考核;统计上报毕业生就业情况;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和服务;对教学系的专业设置和学生规模控制提出参考意见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招生就业处处长岗位职责


  (1)全面负责并主持招生就业处工作,对部门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协调;


  (2)负责制定招生就业工作规划,开展生源调查与预测,开展学生就业市场调查;


  (3)负责招生咨询和宣传工作;


  (4)负责各类学生的招录工作;


  (5)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教育、就业指导工作;


  (6)负责组织协调各系部开展就业工作,组织和发布就业信息


  (7)组织院内外供需见面会、招聘会等;


  (8)组织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;


  (9)负责招生就业市场的培育与建设工作;


  (10)负责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调查与统计工作;


  (11)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工作。


副处长岗位职责


  (1)具体工作职责及分工由处长确定;


  (2)在处长的领导下,做好各项分管工作;


  (3)完成学院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